2024-2026年度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 信息来源: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2024-03-14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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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开展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4-2026年度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招标人”)对2024-2026年度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比选。本项目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申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主要指由市中心(含分中心)组织实施、纳入市中心财务管理核算及支付的所有由中心牵头组织招标(采购)的项目以及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项目类型包含工程、服务和货物三类。

2.合同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按照中心的安排及进度要求完成项目招标采购(含分散采购)的代理工作、协助完成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以及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年度项目招标采购(含分散采购)的代理工作。主要服务内容(但不限于):提供项目招标采购前期咨询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或限价),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的问题;接收投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并负责清标工作, 根据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公示评标结果;草拟合同;办理招标核准或备案;负责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收集、外协平台招投标资料登记、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二是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主要服务内容(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编制项目需求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或限价(如有),提出评标办法的建议,根据确定好的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文件建议稿。三是完成中心安排的培训等其他工作。

代理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但在截止之日前已开始招标的项目需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

3.选取招标代理单位数量

本次选定招标代理单位数量:3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在泰州市财政局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招标代理名录中。(提供网站截图)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2月1日以来(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须完成过以下业绩①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过交通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②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进行过政府采购业绩。

注:业绩须同时提供招标公告网页截图和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两者缺一不可。

(3)信誉要求: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不处于财政部门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处罚期内。

(4)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或其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职称评审公示截图),2021年2月1日以来(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担任过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的交通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或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进行过政府采购的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招标公告网页截图和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两者缺一不可)。

(5) 投入本项目的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至少1人在2021年2月1日以来(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从事过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的交通行业类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至少1人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进行过政府采购代理工作,不少于1人具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甲级或其他工程类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至少配备1名专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人员。

注: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应为后续实际参与招标人项目代理工作有关的招标采购代理、造价编审人员。

(6)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均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或2023年11月-2024年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返聘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7)投标人具有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系统电子招投标相配套的CA锁和电子签章。

(8)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负责人(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总经理)。

(9)招标代理机构及拟投入人员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违法、违约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未因上述行为,遭受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和通报。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 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拟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和资格条件,本次申请采用线上申请的方式。

投标人自行前往比选公告下方下载项目附件。

申请函(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人邮箱:zuoyun005@163.com(需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进行申请,申请完成后需联系招标人确认申请是否成功,并将申请函原件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5.2 本次比选项目申请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0时至2024年3月21日24时。

5.3 投标人在本项目比选公告网站下载项目招标文件。

5.4 未按上述要求申请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5已申请成功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6.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报名、投标不区分标段。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请各投标人于以下规定时间段内将投标文件送至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1号704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24年3 月22日14: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15:00。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1号704会议室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未委派授权代表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其它

7.1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单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根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选择总得分前三名的服务单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泰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jtysj.taizhou.gov.cn)上。泰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本项目比选公告、比选招标文件澄清、补遗书、中标公告等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1号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6884553

邮箱:zuoyun005@163.com

联系人:左先生

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4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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